时尚六法则

6月8日,听了Michael Lee,Ogilvy SH CEO关于时尚品牌的演讲,觉得果然是最好的留在最后。内容是时尚的6项指标NSBCCT,用6个英文单词对时尚进行了总结,举了一些例子进行佐证。

例子不仅这些,每人以个人生活体验,还有举出更多例子。例子越多,法则就越成为法则,不是吗?

1、NOVELTY:甲壳虫单款卖了40多年,没有NOVELTY怎行?LEVIS的铜扣和表带设计也是如此。就像我很喜欢IBM 笔记本的TOUCH POINT一样。

2、SHARP:定位精准,万宝路原野自由的个性,也是坚持了40多年。

3、BREAKTHROUGH:ADIDAS的IMPOSSBILE IS NOTHING就够突破的,大场面。

4、CROSSOVER:时尚界的金法则。PEPSI 和 A BATHING APE的联合,推出限量版瓶身;ADIDAS与日本Y3的品牌联合;还有NOKIA与ASTON MARTIN联合推出的8800限量手机。 

5、CELEBRITY:不只是名人代言,而是要让名人和媒体主动宣传。GRORGE ARMANI其实是个典型的例子。

6、TREND:这是时尚的基础,不了解一日一变的趋势,就没法谈时尚了。 

Leave a Comment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