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量绞杀

好的电影需要足够的排片,好的广告需要足够的媒介。流量原本应该是创意的助推器,如今却越来越像创意的绞杀者。

流量、价格和垫款能力成为广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,策略和创意开始沦为“充话费送的赠品”。劣币驱逐良币之后,最终实现的不是赢家通吃,而是劣币与劣币的会师。

于是,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传播开始趋同。 “美美美”…“鲜鲜鲜”…“生生生”…“好好好”…从电梯广告到短视频,从直播间到门户网站,重复正在取代表达,刺激正在取代说服。

“定了,就在周四……”

“刚刚,事关所有人……”

连最严肃的媒体,也与标题党完成了历史性的会师。

与此同时,命名越来越像武侠小说。

“昆仑”“玄武”“天玑”“天神之眼”“云辇”……专业技术被包裹进越来越宏大的词汇里,仿佛不是在发布产品,而是在召开武林大会。

视觉也在同步进化——或者说退化

番茄炒蛋般的高饱和配色,大到失控的字号,亮到刺眼的门头招牌。眼睛被训练着在不适中生存。

更不用提“从小喝到大”,“鲜嫩多汁”,“女人躺赢”这类历久弥新的低俗传统。

只要能够捕获注意力,一切都变得合理。哪怕消费者厌烦,也要量大管饱。反正算法会告诉你:这是你喜欢的内容。否则为什么总推给你?

广告也终于完成了一次身份转换。它从 persuasion(说服),退化成了 attention trapping(注意力捕猎)

这其实是一场持续了一百多年的战争。战争双方从未改变。一方叫“简单功利”。另一方叫“人性创意”

从街头叫卖,到USP理论,到定位理论,本质上都属于前者:寻找一个最有效率的信息点,然后不断重复。Reeves相信重复。平台相信重复。算法也相信重复。因为重复最容易被记住。

而另一条路径,则始终在试图理解人。“人性创意”关心共鸣,关心情感,关心那些无法量化的人性瞬间。

从John E. Powers的诚实文案,到Claude Hopkins的真实表达;从Bernbach的人性洞察,到Leo Burnett的品牌人格,再到Ogilvy大创意的恢弘。

广告最辉煌的时代,恰恰诞生于对人的尊重,而非对流量的迎合。

问题在于,算法天然偏爱前者。

算法喜欢“第一”。

喜欢“震惊”。

喜欢“重复”。

喜欢“挑逗”。

喜欢那些能够迅速触发点击和停留的东西。

它不关心一句文案是否有洞察。不关心一个创意是否有温度。更不关心一个品牌十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
于是,新一代“简单功利主义”甚至连USP都懒得提炼了。消费者心智也不值得研究。因为太慢,太麻烦。

在很多传播里,你看得到热点,看得到跟风,看得到谄媚,看得到自我感动

唯独看不到消费者真正的欲求。看不到产品真正的好处。更看不到品牌存在的价值。

流量当然重要。没有流量,再好的创意也无人看见。但流量从来不是能力本身。没有好产品,流量无法持续;没有好内容,流量终将耗尽;没有好创意,流量只会把平庸传播得更远。

流量本该是放大器。可当所有人都只关心放大器的时候,人们终究会忘记:真正值得被放大的,到底是什么。

广告业的问题,从来不是流量太多,而是流量开始决定什么内容值得存在

这才是最需要警醒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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