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稿二三事
做廣告這行的,沒有未參加過比稿的。所谓比稿,是广告主选择品牌创意代理商的一种方式。广告主通常会邀请多家代理商来参加比稿,在有明确Brief,明确预算和明确评价标准的前提下,安排确定的时间提案,在确定的时间公布结果,并在确定的时间完成商务谈判并签约。有这六个”明确”的比稿,至少在台面上算是正规的比稿。 尊重规则、尊重劳动的广告主,对参与比稿的品牌创意代理商还会支付象征性的比稿费。碰到牛气的广告主,如
奥美集团前董事长夏兰泽,在2005年接受美国商业周刊采访时说:“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品牌。他们还没有把握真正意义上的品牌,还不懂全面贯彻始终如一的主张,以便在知性和感情两方